常设中国(淄博)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之造价与鉴定法律问题研讨会暨淄博仲裁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成功举行 | |||
|
|||
|
|||
5月26日,常设中国(淄博)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之造价与鉴定法律问题研讨会暨淄博仲裁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工作机制启动仪式在淄博市委党校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山东省仲裁协会、省律师协会、省建筑业协会、省房地产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联合指导,由淄博仲裁委、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主办,淄博市律师协会、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标准造价协会联合协办。 中华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董事局主席袁华之;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处理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建筑工程专委会专家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吴佐民;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处理委员会副会长、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鲁宏;青岛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芳龙;山东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安树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恒;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陈杰;原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招标采购建设工程事务部主任崔桂林等近20名国内省内建工房地产领域知名法律专家参加会议。 山东省仲裁协会、省律师协会、省建筑业协会、省房地产业协会、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相关领导同志,淄博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市律师协会、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标准造价协会相关负责同志,济南、青岛、烟台、潍坊、东营、济宁、威海、滨州、泰安9家兄弟仲裁机构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专业仲裁员,在鲁央企施工企业代表,淄博市特、一级施工企业及部分房地产企业、造价咨询企业、鉴定机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淄博仲裁委部分建工与房地产专业仲裁员及律师共300余人参加活动,淄博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闫世学主持启动仪式。 淄博仲裁办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吴步胜介绍淄博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工作机制建设筹备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淄博仲裁委经过前期深入调研和论证、制定详细建设规划和方案、开展人才队伍衔接等基础工作,为淄博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工作机制的正式建立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山东省仲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群致辞。她表示,淄博仲裁办近年来的一系列改革探索,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仲裁服务基地到淄博国际仲裁服务中心的搭建,再到齐仲民商事调解服务中心与齐仲文化研究院的创立,每一步都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也形成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省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淄博模式”。淄博仲裁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工作机制的创新之处在于,其不仅整合了行业内专家资源,确保仲裁过程中的专业判断和技术支持,还通过优化程序、缩短审理周期,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仲裁作为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的独特价值,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更为灵活、高效、专业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公正的行业生态环境,为淄博乃至全省的营商环境优化注入强大动力。今天的启动仪式不仅是淄博仲裁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的新起点,更是全省仲裁工作迈向新高度的号角,标志着我们在专业化、高效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淄博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张公博致辞,代表淄博仲裁委对各位来宾尤其是远道而来的各位专家和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介绍了淄博仲裁委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及成效,梳理总结仲裁行业发展尤其是仲裁机构发展面临的五个趋势:一是普惠化发展趋势。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下,给予仲裁机构展现工作职能、实现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二是专业化发展趋势。有效集聚人、财、物资源,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打造品牌,聚焦优势领域、走出一条专业化仲裁发展之路,对多数仲裁机构而言,成为不二选择。三是社会化服务趋势。仲裁制度不能仅仅用来处理所谓“高大上”的商事纠纷,在社会治理、提供公共产品、调解公共服务等层面同样需要仲裁制度机制的深度参与。四是差异化竞争趋势。解决仲裁的普及率、认知度、认可度是仲裁发展的首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实现适度的差异化竞争发展应成为仲裁机构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五是区域化协作趋势。仲裁机构通过加强区域性合作,才能大幅度提升自己的人才资源、专业水准、服务能力,才能形成业务资源共享的仲裁服务生态,进而展现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为区域经济发展所提供的仲裁制度基于社会的价值福利。并提出将持续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仲裁职能优势;持续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持续聚焦服务区县经济发展,推进分会建设;持续聚焦服务社会治理,蹚出矛盾化解新路;持续聚焦服务对外开放,推进国际仲裁发展;持续聚焦数字仲裁建设,提升仲裁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淄博仲裁高质量发展水平,为淄博区域经济发展和中国仲裁事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仪式现场,为淄博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院长、副院长、专家委员隆重颁发了聘书。 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住建部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佐民致辞。吴佐民主任对淄博仲裁委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启动淄博仲裁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工作机制给予了积极评价。随后从建工行业宏观管理角度,结合自己办理案件的经验,对工程造价和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突出焦点进行了梳理分析。 与会领导及专家共同启动淄博仲裁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工作机制。仪式后,举行了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专题讲座暨2024年第2期(总第32期)淄博仲裁大讲堂活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淄博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院长袁华之作《建设工程法律领域若干实务问题》专题讲座。袁华之院长从《民法典》“建设施工合同”章新增条文与原司法解释规定如何衔接适用方面剖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合同解除及后果处理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施工领域的适用。最后分析了《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实施后依旧存在的争议。高屋建瓴,深入浅出,让大家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下午,举行了常设中国(淄博)建设工程造价与鉴定法律问题研讨会活动。本次研讨会是淄博仲裁委与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联合举办的高规格专业研讨活动,会议聚焦当前形势下的工程造价与工程鉴定前沿问题,汇集专家真知灼见,凝聚行业智慧,探讨、交流争议处理的思路和方法,为更好地解决建筑行业相关纠纷提供重要参考。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观察员委员会委员、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主持活动。 淄博仲裁委负责人张公博在活动致辞中表示,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在建设工程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以其专业性和权威性,成为了业界公认的法律智库。论坛汇聚了国内外顶尖的法学专家、资深律师以及行业精英,共同研究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淄博仲裁委在省司法厅、省仲裁协会的支持指导下,被确立为山东省仲裁协会建工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全省仲裁建工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对此,淄博仲裁委积极把握这一历史机遇,打造淄博建工专业仲裁品牌,特别是淄博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仲裁院机制的启动,标志着淄博仲裁专业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并从充分尊重造价与鉴定机构的独立性,强化造价与鉴定活动的专业性,顺应造价与鉴定市场的竞争性,遵循诚信与公正的价值指引和市场导引,实现对造价鉴定活动管理与服务的统一等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正确把握仲裁活动中的造价和鉴定工作。 淄博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培亮致辞,从造价争议和工程鉴定的专业角度,剖析建设工程纠纷本身具有争议问题点多面广、复杂疑难、专业性强的特点,这些特点在建工领域中的造价与鉴定争议处理方面尤为突出。并表示鉴定与裁判机构各自的权力边界应界定清楚,既要避免以鉴代审、以专业判断代替法律判断,也应避免以审代鉴、以法律判断代替专业判断,而是应该让专业技术服务于法律判断。 来自全国的六位行业专业人士作专题分享。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观察员委员会主席、独立仲裁员朱永超作《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疑难问题解析》专题分享。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六、第十九工作组成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吕莉莉作《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推断性结论成因与采信》专题分享。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评价委员会委员、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现安作《造价鉴定启动前相关事项的确定》专题分享。淄博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健作《工程质量修复造价鉴定启动与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探析》专题分享。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永青作《该审须审,当鉴则鉴,提升审理质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专题分享。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九工作组召集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唐全作《造价知识在处理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应用》专题分享。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有成。仲裁行业不像其他普通的产品市场一样,已经进入充分竞争态势而随心所欲,还存在普遍性认知选择不够问题,有着广阔市场空间;但也像其他的产品市场一样,遵循科学的市场规则和竞争逻辑,不对接市场、不参与竞争不会是好的选择,因此充满坚定发展的信心和遵循科学发展的规律对行业发展同等重要。淄博仲裁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仲裁院将坚定目标方向,激发信心动力,保持战略定力,遵循发展逻辑,把潜在机遇转化为发展动能,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作风,更加专业的服务能力,更加执着的事业精神,做好专业仲裁院建设发展工作,为淄博仲裁机构发展和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为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淄博实践贡献仲裁力量!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